說明:
一、本局公告第 281110 號及 281996 號諒達。 二、本次研習因報名人數已超過錄取名額(各場次 150 人),將依場地限制容納人數及依研習計畫第六點,按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 三、未錄取人員,本局將另行公告提供研習課程錄影檔案,請相關人員屆時至指定研習平臺進行報名及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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