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4 月 2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36280 號函辦理。
二、 為協助 18 歲以下聽障學生溝通無障礙,俾利聽障學生於有需求時即時申請相關服務,以落實支持措施。
三、 檢附「各地方政府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申辦資訊」1 份。
四、 本案聯絡人:梁乃文,電話: 04-37061216 ;電郵:e-1137@mail.k12e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