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3 學年度臺南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能力評估」,請貴局業務承辦人轉知轄屬國中參與施測之學生及家長有關能力評估之相關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3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標準作業手冊辦理。
二、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年度能力評估通知單依簡章表定時間將於 11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前寄出,請各校留意,若於 113 年 4 月 2 日(星期二)尚未收到,請立即聯繫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
(二)能力評估通知單請務必妥善收執,並請學生依能力評估通知單上標示之時間及報到地點準時到場參加,當日完成能力評估後,保留能力評估通知單,以供唱名作業核對身份,切勿遺失。
(三)能力評估時間:113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上午 7:20~12:30 ,並請惠予帶隊老師覈實公(差)假。
(四)能力評估地點:國立臺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新化校區(地 址:臺南市新化區信義路 52 號,電話:06-5900504 轉 211 、 215)。
(五)為聯繫當天未出席學生狀況,請各校收到能力評估通知單後,於 113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回傳聯絡表,聯絡表如附件。
三、如有疑問請來電本校洽註冊組楊鎮華組長,或 E-mail: register@tndsh.tn.edu.tw 、傳真 06-5908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