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市訂於 113 年 2 月 29 日(星期四)及 3 月 1 日(星期五)假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豐原國小內)分區辦理本市「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資料審核作業」,請各校務必依限完成報名程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市 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路報名作業時間自 113 年 2 月 1 日起至 2 月 28 日止】,請學校務必於上開時程內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協助學生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三、請學校務必依旨揭時程內,備齊學生報名資料準時前往,以免延誤報名,影響學生升學權益,並請學校惠予實際工作人員於辦理報名工作期間公(差)假登記。
四、為利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若學校更動承辦人員,請務必做好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五、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請協助轉知轄內各國中,如有學生欲報名本市是項安置,請各國中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下載「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 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注意事項」詳閱相關規定,並依本局排定審查時間將報名表件送達本市鑑輔會審查。
六、檢附「臺中市 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受理報名分區一覽表」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