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市「113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於 112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公告,請學校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安置簡章公告於下列網站,請學校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以維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一)本局全球資訊網( https://www.tc.edu.tw/ )。
(二)本市特教資訊網( http://spec.tc.edu.tw/ )。
(三)本市立啟明學校( https://cmsb.tc.edu.tw/ )。
三、另本局將於 112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於上開網站公告本市各高中職校實際開缺名額,屆時請各校留意相關資訊並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