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研習時間: 11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 13 時 15 分起。
三、研習地點:金城國中 3 樓視聽教室。
四、參加對象:本年度欲進行自閉症教育鑑定(學生無自閉症醫療診斷證明)學校人員、各校特教業務承辦、特教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_login.php?id=586302 ),另請於研習前 3 天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確認錄取狀況。
六、經錄取實際參與研習人員與工作人員,請惠允公(差)假登記。
七、因場地因素無開放校內停車。
八、餘詳見附件說明。